03/24
2023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
03/02
2023校内有关单位:市社科联2023年一般课题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武汉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总结武汉现代化进程中重大实践经验,突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11/03
2022一、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准备好《专利代理委托书》,OA填报《武汉晴川学院专利(软件著作权)审批表》,待审核通过后带《专利代理委托书》到校办盖章。二、软件著作权申请1.申请人准备好《合作开发协议书》(请点击下载),OA填报《武汉晴川学院专利(软件著作权)审批表》,附件上传《合作开发协议书》,待审核通过后带《合作开发协议书》到校办盖章;2.申请人在《合作开发协议书》签署半...
10/21
2022校内有关单位:为了配合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数据年度统计与上报工作,同时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3号)和《武汉晴川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武汉晴川研字[2020]2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收集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完成数据上报、年终考核与科研奖励3项工作。本年度我校科研考核分为2个部分:会计学院、计算机学院和传媒艺术学院科研考核单列,执行科研试点考核...
10/13
2022校内有关单位:2019年度、2020年度获批立项,且计划在2022年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录网址http://cst.e21.cn/(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二、线上办理基本流程:个人填写结项信息-->线上打印并下载结项报告-->线下盖章->盖章结项书上传系统->学校审核->学校下载专家意见表发给个人填写->学校上传系统专家意见表->省厅审核,相关操作要求请参阅附...
10/12
2022校内有关单位:我校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2020年度课题结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申报材料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附件1)。2.结题申报材料包括: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1)结题评审材料(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板见附件2):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
10/05
2022校内有关单位:根据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立项单位要求,为落实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掌握项目研究进度,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对2021年度获批纵向项目展开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检范围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9GA054)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二、组织办法项目负责人从科研处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08/23
2022校内有关单位: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九批)2.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04/21
2022校内有关单位:为加强教育政策的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学校申报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2. 申请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联系人查看申报文件,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见附件),于2022年5月20日前送交科研处(综...
04/12
2022校内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通知(武社科联通[202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一)凡我校教职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可申报参评。(二)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由署名第一主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