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4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18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七、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2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均以“省教科规划课题+学院”格式命名,发送至31736789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请点击下载)

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3.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请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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