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0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现将申报《201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3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6:00,申请人请在截止日期前联系科研处,并将电子版(word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主题请注明“2019年湖北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人”,经科研处初审后联系申报人修改。请申报人于2019年6月17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word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主题请注明“2019年湖北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材料(修改后)+申报人”,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纸质版申报材料:《评审书》、活页(不与评审书一起装订)均一式3份,A4纸打印。

联系人:胡 慧

联系电话:87934415

电子邮箱:516926928@qq.com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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