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为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教育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同时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考核改革的深入发展,在“N+2”课程考核改革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

1.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课程实际,鼓励引导教师创新或改革教学内容、方式、手段。在课程考核改革中,要以课程考试改革推动教学内容的创新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进一步完善课程考核管理,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2.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在课程考核改革中,要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重视学习过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能力。

3.建立科学、合理、多样化的课程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在课程考核改革中要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无论何种考试方式都应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岗位能力、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应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注重平时过程评价与期末终结考核的有机结合,探索实施非单一答案考试,使课程考核真正起到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

2.坚持多阶段、多形式考核原则

鼓励推行多种形式、多个阶段的考核制度,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应实现三个转变: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向注重综合应用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

3.坚持教学基本规律和岗位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应遵循基本教学规律并应符合学校的实际,采取与专业特点、课程类型、课程性质和教学条件相适应的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内容紧密围绕课程教学目标,结合岗位要求,科学选择考核内容与方式。

三、改革的基本内容

1.继续推行“N+2”过程化考核

“N+2”过程化考核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采用多阶段考核的一种考核方式。

“N”:是课程教学活动中的过程考核次数(包括但不限于单元测试、期中测试等),针对不同课程和学时数,2≤N≤4。

“2”:其中,“1”为结课考核,“1”为平时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平时考勤、课外作业、课堂互动等)。

原则上过程考核成绩占30-40%,平时表现成绩占10-20%,期末结课考核成绩占40_60%。

2.积极探索实施课程考核形式的改革

各院(部)要组织课程教学团队积极探索改革课程考核形式,探索适合学院相关课程的非试卷非单一答案的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试、面试答辩、情景考场、调研报告、论文、方案策划、案例分析、现场技能操作、项目设计、作品制作、路演录像、课证融合、课赛融合、综合测试等考核形式。

3.不同类型课程考核方式示例

(1)公共基础理论课或专业基础理论课考核形式示例:可以采用传统书面试卷考核的形式,也可创新其他形式进行考核,鼓励知识点密集的课程、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逐步建立和使用试题库(对试题库要不断更新维护)。

(2)实践性强的课程考核形式示例:可以选择采取现场技能操作、项目设计、方案设计、设计答辩、实验测试、作品制作、竞赛形式等形式,或者采取理论测验与上述操作结合起来的形式 。

(3)考查课考核形式示例: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调研报告、小论文、上机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答辩、实验测试等考核形式。

(4)选修课考核形式示例: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上机操作、答辩、小论文、实验测试等考核形式。

(5)校企合作课程考核形式示例:引入行业、企业标准与岗位技能要求等,采取现场技能操作、实验测试等或者采取理论测验与上述考核方式相结合的形式。

以上仅为示例,未涵盖所有课程类型,各门课程应探索采用与专业特点、课程类型、课程性质和教学条件相适应的考核形式。

四、加强成绩评定记载和考核材料存档

1.实行过程化考核或者非试卷考核的各门课程要做好课程考核成绩评定记载工作。实施非试卷考核或者过程化考核的课程,均应制定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3),成绩评定要客观合理,实施过程化考核,N的每次成绩应在过程考核(N)成绩记载表中(参考模版见附件4)详细记载,平时表现成绩必须要有认定依据,并在平时表现记载表中(参考模版见附件5)详细记载。

2.各类考核课程的材料应当完整,并按要求整理存档。采用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按照原规定进行存档;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考核档案按学生自然班进行装订存档,装订顺序如下:课程考核档案封面、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学生过程考核(N)成绩记载表、学生平时表现成绩记载表、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表、学生考核资料(按照学号顺序排序)。

采用口试、面试答辩等形式考核的,有条件的应录像刻录成光盘存档;学生考核资料为电子的应刻录成光盘存档;技能操作学生的过程考核相关材料可不存档,但应有学生考核情况说明或者评分记录表;采用论文、调查报告、策划方案等文本形式考核的应统一纸张规格或者采用学校统一的答题纸;采用项目设计、方案设计、作品制作等方式考核的,应统一纸张规格。

五、课程考核改革课时标准

学校教务处在每学期末组织课程考核改革专项检查,检查合格者,予以计算工作量,具体计算标准按照《武汉晴川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实施课程考核改革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部)负责人与任课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课程的教学规律,总体把握所授课程的特点与性质,科学掌握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效。

2.落实到位

(1)各院(部)应认真研究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学团队根据课程的地位、作用、特点和课程标准进行研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评价标准,各课程开出单位负责审核和具体实施工作。各学院可以从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着手,运用过程考核、采用多种考核方式,扩大考试改革范围,每学期每个专业至少重点推出3门课程考核改革,公共课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重点推行1门课程考核改革, 每学期第四周以院(部)为单位将列入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填入汇总表(附件1)报备教务处,学期末课程考核结束学院检查后将课程考核改革工作量审核表(附件2)报教务处。

(2)任课教师应将本课程改革后的考核方式告知学生,并使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要注重发挥成绩评定方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

(3)各院(部)要加强指导、督查及总结评价工作,每学期应组织一次课程考试改革总结会,并进行改革成果展示,有效促进我校课程考核改革的深入化。

(4)各院(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和成绩评定的实施细则,以促进课程考核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改革汇总表

2.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工作量审核表

3.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实施方案(过程化考核、非试卷形式)参考模版

4.武汉晴川学院过程考核(N)成绩记载表参考模版

5.武汉晴川学院平时表现成绩记载表参考模版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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